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时代,拥有富饶的物质条件、日行千里的便利交通……但在我们身边,同样存在因为种种不幸而面临失去学习机会的孩子,他们还很娇嫩,但却异常地坚强。
为了帮助我市低收入家庭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市慈善总会将开展一对一慈善助学项目,倡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与他们结成帮扶对子,通过捐赠为他们提供通勤、餐费以及学杂费等费用补贴,以改善他们的学习条件、缓解家庭经济负担,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助原则:坚持公平、公正、自愿、最急需和量入为出的原则。
二、资助对象:大连市低保、低收入及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在读小、初、高中学生。
三、资金来源:在保证受助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将名单在总会官网、官微进行发布,由爱心人士自主选择一对一或一对多捐赠,通过线上筹集善款的方式开展精准帮扶。
四、资助方式:
阶段性捐助:分为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捐赠者可对认领的学生进行持续资助,直到当前阶段学业完成,如目前学生在小学二年级,捐赠者可通过网络先期捐助后,再到总会为认领捐助的学生签订定向捐赠协议,根据所需完成阶段性捐赠年限进行定量捐款,由总会每年按标准拨付1000元助学金,资助该学生到小学毕业,也可签订长效基金捐赠协议,每年捐赠1000元、连续捐赠5年,资助该学生到小学毕业,此项资助可以始终延续,直到该学生完成所有学业,以此类推。为避免因助学金突然中断,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心理影响,如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阶段性资助行为不建议中止(但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好转、不属于低收入范围的除外),通过长期资助建立互动联系,能够更好地帮助学生建立自尊、自强、自信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愿、倡导)。
一次性捐赠:对某批次申报助学资金的学生情况认同后,直接按标准捐赠,但此种捐赠无法建立有效的长期互动联系。
五、资助标准:
1、小学生:1000元/年;
2、初中生:1500元/年;
3、高中生:3000元/年。
六、实施流程:
1、市慈善总会将分批次向各区市县慈善总会征集拟资助学生情况,由县区慈善会通过街道、社区、学校报送或亲自入户走访的形式,按照资助原则负责受助学生的落实和初审工作;
2、各区市县慈善会经过初审通过后报市慈善总会项目部,由项目部进行审核汇总后,在总会官网、官微发布;
3、该批次所有学生一对一助学名额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全部完成,且助学资金已捐至总会后,由总会通知各区市县慈善会按要求收集学生相关信息材料:
(1)申请人填写《爱心助学申请审批表》;
(2)低保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情况说明原件,或由当地慈善会出具家庭情况证明材料;
(3)受助学生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4)学籍证明;
4、各区市县慈善会将审核后的资助学生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慈善总会项目部,由项目部负责对受助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后,将相应助学金额拨付区市县慈善会,由当地慈善会代为发放,并在发放后向市慈善总会提供发放回执和收据。
资助一名学生,改变一个人生,温暖一片人心。